開放 時間
如果需要進入高美濕地的保護區核心範圍內,包括生態體驗、生態調查、海洋淨灘等活動,依「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範圍暨相關規定事項」,應先向地方主管機關、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。請於活動日前14天,向主管機關臺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提出申請,並備妥申請公文、申請範圍區域圖、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等資料。
若是進入高美濕地的永續利用區(體驗區)內,則無需申請,民眾仍然可以自由活動。
原臺中縣政府在民國93年9月29日公告高美濕地劃設為「高美野生動物保護區」,在保護區的核心範圍內,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任意進入,但如果只在永續利用區(體驗區)、周邊環境、木棧道或堤岸上休憩,則民眾仍然可以自由活動。